奖扶三项制度调研报告

奖扶三项制度调研报告

问:三项制度是哪三项
  1. 答:三项制度改革,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改革的内容是 "员工能进能出" 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分配制度改革,效率
    坚持“三进”:进基层、进村子、进农户,
    做到“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吃住在农民家中。
    完成“三个一”任务。拟定一份党性分析报告;形成一篇所驻村村情民意调研报告及解决问题、促进发展的建议;结对帮扶一户贫困群众,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三项制度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项制度改革
    三项制度改革,指国务院针对国企的三项制度改革:劳动,人事,分配,以及人事部三项制度改革:公务员制度、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福利。
    改革的内容是 "员工能进能出" 伴随国企转型,国企中的人员也经历着转型,分配制度改革,效率与公平的双重挑战,干部能上能下。
    中文名称
    三项制度改革
    改革
    劳动,人事,分配
    机构
    国务院
    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三项制度改革的意义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国企三项制度改革什么是三项制度改革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三项制度改革的内容包括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方案
问:国家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
  1. 答:国家计划生育“”分别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其具体内容为: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2、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3、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对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在2009年1月1日以后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此项制度是省委、省***加快和沿淮地区发展的10条政策措施之一。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的意义。
    计划生育“三项制度”为一项关于计划生育家庭民生需求的惠民政策,维护和代表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利益,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的具体体现,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扩大计划生育享受范围,让更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
    要从全面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把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纳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全过程。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就是要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老年保障、分担风险,帮助他们脱贫致富,要让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天时不如地利 
  2. 答:计划生育“三项制度”: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夫妻双方曾经有过生育
    行为,但未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现存子女是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 子女。(现存子女包括抱养、送养、寄养、判随前夫或前妻的子女,再婚夫妻的子女 应合并计算)
    3、奖励金额:目前每人每年可领取720元。(目前提高至每人每年960元)
    二、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
    “少生快富”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且已在该地居住了10年以上。夫妻双方未违反过计划生育政 策。
    2.可以生育3个子女的人群而自愿少生1个或2个子女,且同时存活子女数量不超过2个。并 自愿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节育或节育措施。(再婚夫妻子女合并计算)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
    4.奖励金额:符合条件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对象:夫妻双方城市、农村人口均可。
    2、条件:一是扶助对象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二是只生育了 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三是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 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3、目前奖励金额:
    (1)属子女死亡的每人每年可以享受1200元的特别扶助金;(现提高为1620人/年)
    (2)属子女伤残的每人每年可以享受960元的特别扶助金。(现提高为1320人/年)
  3. 答:(一)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我国在各地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由中央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扶助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为了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更有效地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所做的一项基本制度安排。扶助对象是: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三)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
    对依法生育的双女户,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4. 答:判断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以《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一)是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
奖扶三项制度调研报告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